六、专业考试
1.考试地点: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2.考试时间:自2015年1月19日开始,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场次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所有考生必须在自己所在场次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候考区)
3.考试形式:面试,初、复试合一。
4.考试内容:(总分300分)
①模拟主持:单项满分80分。现场随机抽题,考生不得带书面材料进入考场,限3分钟内完成。考生应将重点放在对试题的把握和理解上,形成自己的观点,且能清晰流畅表达。
②新闻播报:单项满分80分。现场随机抽题,考生坐姿播报,限2-3分钟完成。
③朗诵自备文学作品:单项满分80分。作品考生自备,体裁不限,脱稿,立姿,限2分钟完成。
④才艺表演:单项满分60分。表演形式限定在声乐(伴奏带应刻录成单曲CD或MP3光盘)、舞蹈、小品、曲艺(说唱类)、器乐(除钢琴外自备)范围之内,考生只能在其中任选一项,限3分钟完成。(特别提醒:我院才艺考试不含哑剧、魔术、武术、走秀、健美操、朗诵、讲故事等项目。)
七、文化考试和录取
1.对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2015年3月31日前通过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和科文学院招生网予以公布,考生合格比例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取得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2.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超过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